(意见征集结果已反馈)钱柜国际777《鸡东县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员防疫工作补助发放方案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- 发布者:王彦忠
- 发布时间:2023-06-16
- 来源:鸡东县农业农村局
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《钱柜国际777印发<黑龙江省2023年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黑农厅联发〔2023〕4号)要求,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,体现“多劳多得,优绩优效”,县农业农村局、县财政局联合拟定了《鸡东县村级动物防疫员2023年防疫工作补助发放方案》。
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本方案规定了补贴目标、补贴资金来源、补贴内容、补贴方式、补贴管理办法,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3年6月16日~6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联系单位:鸡东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
联系人:王彦忠
联系电话:0467-5582173
联系地址:鸡东县鸡东镇康健路15号
电子邮箱:jdxxmsc@163.com
后附:《鸡东县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员防疫工作补助发放方案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
此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期间通过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。
鸡东县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员防疫工作补助发放方案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
为贯彻落实财政厅、农业农村厅钱柜国际777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补助目标
调动鸡东县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,有效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,完成好上级下达的春、秋防强制免疫、疫病排查、监测采样、畜牧统计等工作任务。
二、补助资金来源
省财政补助经费及县财政补助经费。
三、补贴内容
(一)补贴对象。行政村防疫员享受县级和省级补贴;农牧三场、水库、林场和社区等基层防疫员只享受县级补贴。
(二)补贴原则。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,按工作量确定补贴标准总额;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,按工作质量对补贴标准上下浮动;坚持公开的原则,对补贴过程和结果公开。
(三)计算标准。行政村(朝鲜族村除外)按照每个村 0.19万元享受省级补贴,朝鲜族村按照每个村0.1万元享受省级补贴,县级补助按照各乡镇免疫数量绩效分配资金。对迎接省级防疫检查合格的村奖励500元。为确保防疫点不丢失,农牧三场、水库、林场和社区等基层防疫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。
(四)补助方式。按照属地化管理,采取以绩效(畜禽免疫数量、监测采样、免疫效果)考核核定工作补助的方式。县级将补贴额下拨到各乡镇,各乡镇根据自己辖区实际情况考核各行政村。
四、补助的发放管理办法
(一)发放程序。春、秋防免疫各级验收过后,由各乡镇根据验收意见及监测结果制定村级防疫员工作补助方案,各乡镇补助(红头)方案上报鸡东县农业农村局(畜牧部门)备案,各乡镇按照补助方案要求开展考核,考核结果乡(镇)党委会讨论通过后,乡镇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县农业农村局(畜牧部门)申请村级防疫员工作补助资金,县农业农村局(畜牧部门)汇总后在鸡东县新闻网进行公告5个工作日后下拨补助资金。
(二)实名发放。村级防疫员经费管理发放实行实名制,补助经费直接发放到村级防疫员卡/折一卡通,各乡镇需保管好考核依据、补助方案、会议记录、公示照片等材料以备上级主管部门及监察部门核查,同时将经费发放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县农业农村局(畜牧部门)备案。
(三)不予发放补助的情况。对不按要求开展强制免疫、迟报、瞒报动物疫情、在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服务工作中不履职、以防疫为名违规收取费用的、群众反映工作态度恶劣的动物防疫员,经查实后不予发放防疫工作补助。
五、检査监督
各乡镇制定出本乡镇的考核方案并认真开展考核,严格资金发放管理程序,任何人不得截留补贴资金。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,及时足额发放到位,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、规范性和有效性。